随着青口片区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宏屿小学招生人数逐年增加,由于现有教室及功能室无法满足教学需求及,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在校园内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调整后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0.873,建筑密度27.03%,绿地率30%,总用地面积107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4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2912.74平方米,机动车停车位12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6辆。
以上调整均满足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及相关规划条件要求,建筑退让、日照等规划指标均符合《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同时该总平面规划调整方案于2020年11月经闽侯县人民政府会审通过《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青口宏屿小学总平面规划调整和新建综合楼及附属工程项目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0〕149号),具体调整详见附件。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以征求各利益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31日。公示地点:青口宏屿小学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minhou.fuzhou.gov.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982504)。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闽侯县滨江商务中心C栋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 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3.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6日